如果对装修不懂行,一直守着毫无意义!如果对装修懂行,无需守着直接看关键点!
如果是装修公司进行房屋装修,那么一直守着工地,装修公司非常高兴,因为现场业主方都有人在,有什么随时可以进行确认,然后告诉师傅直接施工,不用进行约定时间沟通,等于就是有一个人潜在帮装修公司做事。干活师傅就更高兴了,现场怎么做,尺寸的大小,随时沟通,做好后出错一切责任都属于业主,反而降低师傅的责任,提高了业主的责任。另外由于装修一直守着工地,作为业主方多多少少要买些水和烟给师傅,正常施工时师傅们是没有这些小福利,现在一直守着装修反而有这些小福利,师傅们当然高兴了。
修工人在施工中受伤,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,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结果。
第一,业主与装修工人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。
若业主是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,且该装修公司具有符合要求的装修施工资质,装修工人由装修公司安排到业主家进行装修。
在这种情况下,装修工人与装修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,与业主并无法律关系。装修工人因施工而受伤则属于工伤,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赔偿责任应由装修公司承担,业主无需承担。
第二,业主与装修工人之间存在承揽合同关系。
业主与承揽人签订承揽合同,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,交付工作成果,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。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条,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,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。但定作人对定作、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,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若承揽人具有装修资质,对于装修工人受到的损害,业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若承揽人不具备相关施工资质,未尽安全注意义务,承揽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。
但业主在选任也存在过失,亦需承担相应的次要赔偿责任。